清河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8-09阅读数:373来源:清河政府网作者:
主要职责
(一)研究全县内外贸、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及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标准化合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规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务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县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本县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负责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全县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的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进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拟订并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贯彻落实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和再出口工作。
(六)研究拟订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鼓励政策;负责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对本区的经济援助以及我县对外国的双边经济援助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管理;指导各行业的境外投资工作。
(七)研究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拟订中长期规划及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管理,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促进与台港澳经济合作交流。
(八)建立全县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负责涉及本县世贸组织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九)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外商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考核。
(十)联系全县内贸领域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指导促进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对外侨、港、澳事务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拟订我县外事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侨、港、澳案件。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和审核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全县羊绒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促进羊绒产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以骨干企业或优势产品为龙头,以产权为纽带,组织羊绒企业的联合与合作,组建集团,组织企业实行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十四)负责羊绒产业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项目的推广,以市场为主导,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引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组织企业争创品牌。
(十五)加强与各级商协会组织的联系,引领企业拓宽视野,加强交流。为羊绒企业不断搜集最新市场动态和发展信息,不断把清河羊绒产业推向新的发展高度。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19-816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