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09阅读数:309来源:清河政府网作者: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的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三)拟订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负责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
解、基层法律服务,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19-818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