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粮食局
发布时间:2020-08-09阅读数:490来源:清河政府网作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全县粮食流通秩序,监督检查粮食行业对国家粮食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对全县粮食流通进行指导、监管和服务,并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政。
	    (三)监督管理所属国有资产并实行有效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做好全县粮食行业、行情的信息统计工作,掌握收集全县各类粮食企业的购销、储存、加工等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19-818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