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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2023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1阅读数:231来源:作者:

为进一步增加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加快森林城市创建步伐,根据市下达我县营造林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质量优先、节俭造林的原则,坚持自然修复和人工修复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以村庄绿化、河渠绿化、农田林网建设、森林质量提升等为重点,科学开展造林绿化活动,扎实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打造林果富民产业,为建设绿树成荫、花果飘香、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丽清河作出应有贡献。

二、建设内容

(一)目标任务

今年全县共安排营造林任务面积17700亩,其中安排人工造林2300亩,人工更新2400亩,森林经营抚育13000亩。

(二)绿化重点

各镇要根据县下达任务,结合各自实情,围绕以下绿化重点,因地制宜谋划和实施造林绿化工程。

1.村庄绿化。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乡村振兴,扎实开展森林乡村建设,以街道绿化、庭院绿化、进村路绿化、小游园建设等为重点,充分利用房前屋后、废弃地、边角地等未利用地,大力开展四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提升村庄绿化水平。树种以国槐、银杏、臭椿、栾树、楸树等乡土树种为主。每镇重点实施1至2个的绿化提升村工程,全县争创省级森林乡村1个。

2.河渠绿化。各镇要对辖域内主要河流、河渠及湿地周边,按照河渠管理规定实施植树绿化。以营造防护型景观林为主,做到有河就有树、有水就有绿。树种以柳树、国槐等乡土树种为主,河渠绿化率要达到95%以上。

3.农田林网建设。以乡村道路和田间路为框架,实施农田林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生态环境。树种以毛白杨雄株、窄冠杨等为主,农田林网控制率要达到95%以上。

4.退化林修复和人工更新。加大退化林修复力度,对缺株断带、生长缓慢、经济效益低的退化林、低效林以及成熟期林木等,实施死树清理、补植补造、清棵定株和更新改造等,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生态功能。

5.森林经营抚育。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搞好现有林抚育和经营,通过修枝、除灌、间伐、除草等技术措施,对现有森林进行抚育经营和管理,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

6.其他营造林。各镇要结合实际,围绕沙荒地绿化、优质林果基地、苗木基地建设等重点,谋划安排好其他造林项目,进一步拓宽造林绿化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造林要求:根据不同树种、不同立地条件科学确定不同造林模式。在村庄绿化中,坚持乔灌花立体配置,多树种搭配,提升景观效果,优化人居环境;在河渠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中,坚持以乔木为主,优选树种,提高生态防护功能。在造林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关于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关要求,严禁占用耕地植树造林。

(二)栽植标准:要选用优质壮苗,乔木苗木胸径要达到3厘米以上,果树苗和容器苗达到一级苗标准。植树挖坑标准达到60厘米见方以上。栽后要及时浇水、培土。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要达到90%以上。

(三)进度安排:2023年2月底前,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造林实施方案,将造林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乡村地块和具体工程;并完成用地和苗木落实;3月底前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的50%以上;5月底前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12月底前搞好补植补造,确保造林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卡死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起来,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负责、谁的工程谁建设”的原则,各镇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植树造林任务。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县下达任务,科学编制施工方案,逐级落实责任,保证资金投入,精心组织施工。特别是要加快上级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辖区内绿化任务全面完成。

(二)严格标准,确保成效。各镇各部门要发扬“工匠精神”,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注重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含量,严把质量关。在造林之前,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划线定点,使林木栽植规范整齐。要根据任务量大小,提前联系苗源,签订购苗合同,确保苗木供应。要坚持多树种混交造林,增强林分抵御美国白蛾等病虫害能力。要加强造林质量管理,认真把好整地、苗木、栽植、浇水等环节,确保造林成活率,努力把每一项造林绿化工程都建成精品工程、样板工程。

(三)创新机制,政策推动。要统筹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把增绿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等,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为国土绿化提供资金保障。各镇要把造林绿化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根据造林任务,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予以扶持。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因地制宜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招商活动,吸引和引进一批有实力的战略性合作客商投资林业建设,切实解决造林绿化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为植树造林注入活力。

(四)注重管护,巩固成果。在抓好造林绿化的同时,要加强依法管护,配齐配足护林人员,加强巡护,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征占林地、非法放牧等违法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防野外用火行为,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级森防监测体系,继续实施飞机喷药防治工作,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控力度,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侵入和重大森林疫情在我县蔓延,切实巩固绿化成果。

(五)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在造林过程中,县绿委办将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限期整改。造林结束后,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及时上报造林成果,县绿委办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镇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排名通报,并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对完不成任务或建设标准低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清河县2023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清河县2023年营造林任务表.xlsx

2023年2月15日


清河县2023年造林绿化方案》政策解读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质量优先、节俭造林的原则,坚持自然修复和人工修复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以村庄绿化、河渠绿化、农田林网建设、森林质量提升等为重点,科学开展造林绿化活动,扎实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打造林果富民产业,为建设绿树成荫、花果飘香、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丽清河作出应有贡献。

今年全县共安排营造林任务面积17700亩,其中安排人工造林2300亩,人工更新2400亩,森林经营抚育13000亩。要选用优质壮苗,乔木苗木胸径要达到3厘米以上,果树苗和容器苗达到一级苗标准。植树挖坑标准达到60厘米见方以上。栽后要及时浇水、培土。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要达到90%以上。

2023年2月底前,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造林实施方案,将造林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乡村地块和具体工程;并完成用地和苗木落实;3月底前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的50%以上;5月底前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12月底前搞好补植补造,确保造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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